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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落瓦洛兰

类别:游戏竞技|字数:4W|作者:风离花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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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落瓦洛兰
我是一只生于幻想的飞鸟,直到死亡的那一刻才落到这坚实的土地上,而我把这悲壮但瑰丽的结局叫做成长。于是我戴上用玫瑰、玉兰和雏菊编织的璎珞,随手播撒香椒兰蕙,吹着口哨,引逗躲藏在树丛中那佩着满头鲜花的小鹿 ...
《雨落瓦洛兰》最新章节(2天前):

我是一只生于幻想的飞鸟,直到死亡的那一刻才落到这坚实的土地上,而我把这悲壮但瑰丽的结局叫做成长。于是我戴上用玫瑰、玉兰和雏菊编织的璎珞,随手播撒香椒兰蕙,吹着口哨,引逗躲藏在树丛中那佩着满头鲜花的小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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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沉睡在浓郁的夜色里,仿佛意识与灵魂均不存在于躯体。

人生的前二十年,我并没有经历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变革,也不曾创立过什么开天辟地的事业,也许身边悄然发生过什么移天换地的阴谋,但本人绝对没有参与其中。这并不是说我多么循规蹈矩——虽说本人自认兼爱天下,只是因为我对这些事情提不起多少兴趣,即使提起了兴趣,大概也是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失去兴趣了。

话说早上下了瓢泼大雨,不过现在是下午,天气非雨非晴,正是阴天。我走在成府路东段,小心地避开一汪污水,但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躲得过脚下躲不过头上,行道树如云般的枝叶向我的头上下了阵雨。我不得不回头,看见了这突如其来的阵雨的起因:一个踹树的小屁孩。我是兼爱天下的,我并没有理会,我只是快步走过,抬头望望天空,空中浓云密布,露出的一小片青天也阴晦的很。我戴上帽子,心想着方鸿渐被唐晓芙晾在雨中,便是像卷毛狗一般抖抖身上的水;不过我并没有效仿他,因为我并不是因失恋而淋雨——实际上也没有淋什么雨——不过确实失恋了。于是我想着方鸿渐和唐晓芙,于是联想到了柔嘉,于是联想到了乡村的鬼故事,顿时打了一个激灵。雨没有做到的事情,一个简单的不知何处起的念头做到了,这足以证明思想虽然依托于物质,但其光辉是时间、空间与引力无法扭曲的。但是我依旧失恋了,但是我并不在乎。花落尽的槐枝从地质大学的矮墙头上伸出,绿叶噙满了雨珠,“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我感叹道。可是这是初夏时节的下午,并不是某个仲秋雨夜,我为自己的孤陋寡闻感到惭愧,惭愧到忘记了我被淋了一头雨水,忘记了《围城》里的男女,忘记了我曾经有过一个恋人并失恋的事实。

我大步跨上一道斑马线,侧身放过黄衣骑手,并批评他掠地飞行般的骑速对正常通过道路的行人潜在的危害,同时幻想着一个外卖骑手被嫌弃的一天,不禁对上一秒我的冷漠无情感到悲哀,这是一个人情冷落的时代,你是一个没有一点良心的人,我对自己说到,然后跳上路沿石,轻轻溅起一点水花。从我身旁走过一位都市丽人,我不禁幻想起我踢起的水花溅到她的暖色丝袜上的情景——那人一定会要我赔钱。我连忙使劲眨眼,将那个悲惨的情景从我脑海之中挤出去,随后故作快活地到处瞟着。

一个招牌突然闯入了我的眼帘,后来我无数次地想起它,却悲哀地发现我只记得这是一个网吧,它的名字叫做xx网吧,而不是所谓的网咖或者电竞馆。这个名词我好久没有在街头路边的招牌上见过,无他,在我所生长的小城里网吧已经是不时尚不fashion的词汇,在我读书的这个城市,或者说我的学校所在的这个城乡结合部,这个词更加不潮流不modern了。这个看上去像是十年之前的招牌吸引了我的注意,我前所未有地走进了这家网吧,这是我第一次走进一家网吧,或者网咖,或者电竞馆之类诸如此类的店铺,也是我第一次这样在路边闲步的时候走进一家店铺——我对这座城市的城乡结合部存着不知何起的恐惧——但不是今天,不是现在,这是一个温和的良夜——的几个小时之前的午后,让我进入召唤师峡谷。

我自认为腼腆怕羞,每天早上醒来时都在恐惧今天在食堂打饭时和阿姨说的第一个字该用什么声调——虽说我每次开口时声音都嘶哑或颤抖地让我无法发觉是哪个声调,但不是现在,不是今天,我无比自然地走进这家网吧,亲朋故友般地向网管招呼,无论何人看到我娴熟地坐下登录上lol的样子都绝不会认为我半死不活的成绩、彻底失败的恋爱、踟蹰不前的科研有其他原因。我脑中什么都没有想,只是因为多巴胺莫名其妙的分泌而飘飘欲仙。进入召唤师峡谷时,我感到的快乐是那么切实,我的大脑是那么空荡,我不禁想要快快乐乐地扔下所有事物睡上一觉,意识到这个想法时,我选择立刻去执行它,于是我立刻睡着了。

我久违地做了一个令我记忆深刻的梦,在这个梦里我过着简单幸福的生活。这种满足感与幸福感让我不寒而栗,于是我从睡梦中醒来。

阳光是那么的刺眼,即使隔着一层眼皮,我不紧不慢地揉揉眼睛,随后自在地伸了下懒腰,伸手去摸枕边的cellphone。不过摸了个空。我眯着眼睛,手继续寻找,仍然一无所获。我有点气急败坏了,平心而论,我并不是一个有什么耐心的人,我只是擅长给自己开一个又一个空头支票。手机就在枕边,你每天晚上都放在那里,只不过是你昨天睡着的时候穿着外套,胳膊不好活动,所以碰不到,我的潜意识安抚着我浮躁的情绪。

终于,我摸到了一个滑腻的东西,手感像是我的手机壳,于是我睁开眼睛,把它拿到我眼前。然而这并不是我的手机,虽然它长得很像一个手机,而且很可能是液晶屏的,但它并不是我的手机,原因如下:第一,我的手机是翠绿色外壳,这玩意儿透明无色且没有外壳;第二,我的手机虽然不是特别重但也不轻,这玩意儿却几乎没有质量;第三,我的手机所设屏保是博丽灵梦的网图,这东西的屏幕上却只有一个圆圈,圈里画着一个奔跑的人形。呃,justwaitaminute?我突然发觉这个奇妙的图形正是网络游戏LOL全名LeagueofLegends中文名《英雄联盟》之中的召唤师技能幽灵疾步的图标。然而我的大脑并没有立刻反应过来这一事实,不过接下来涌入我眼眸中的事物让惯于睡五分钟懒觉的我连一秒钟都没有多躺就光速完成了坐起到站起的一系列反应。

是的,我并没有睡在我所习惯的那个南向寝室的上铺,而是睡在一片刚刚下过雨,或者只是夜里结了露水的草地上;同理,我眼中所反映的事物并不是铁架子床、室友或者墙,而是一条宽阔的大道,大道远处伫立着的一座凯旋门般的建筑,不过是黑色的,哦对,还有刚刚被我当作床铺的这座草地。我环视四周,立刻做出了一个判断,我仍然在梦中,刚刚做的是个梦中之梦。我轻轻捏着那片透明的疾跑卡片,心中所想不由自主地化为声音从我喉咙中冲出:“Iamthelordoftheworld,thekingofallkingdoms,andthecommanderofallpeople!”

令我惊诧的是在我发表了对梦中世界的统治宣言的同时,透明卡片碎裂开来,像冬雪溶于盐水一般在我手中消失不见。不过这给我带来的惊讶并不大,因为更令我惊讶或是说惊恐的事情马上发生了:外套的领口上爬了一只虫子。

我并不想回忆我对昆虫的恐惧起源,也不想长篇大论地阐述这一事实,我只知道寡人大概是丢人至极地发出了一声尖啸,这声尖啸的分贝数大概是统治宣言的指数辈,因为它引来了宣言没有引来的东西,应该说不是东西——一个人从黑色凯旋门的阴影之后向我走来。

于是,我这位自封的皇帝,梦世界的万王之王,轻轻梳捋开风衣下摆的几道褶皱,向着我有史以来的第一位臣子走去。我本想迈着末代皇帝般颓然如玉山之将崩的步伐,不过突然想到这句子原本是用来形容嵇康这铁匠,我生下来可不是为了做blacksmith的,我告诉自己。我只好放弃那美丽的步法(虽说是臆想中的美丽),像在大雨天躲水坑一般欢乐地走向我的npc侍臣。

她从暗影之中向我走来,仿佛她即是暗影本身诞下的女儿。她披着一件绣金黑袍,袍子底下隐隐露出姣好的身段与裸露的苍白肌肤。不过我最先注意到的却是她的面容:金黄灿烂的冠冕之下,乌青柔美的发丝之下,是一张如此熟悉而陌生的脸颊:樱桃般玲珑饱满的红唇,象牙般高挺白皙的鼻梁,望不见尽头的秋水般深远却又像宝石一样晶莹剔透的眼眸,以及那眼眸之中,仿佛经历了漫长岁月之后,与故人重逢般喜悦,与恋人再会般甜蜜,与亡魂相见般温柔的流光。

我突然觉得我的一举一动就好像是傻瓜,或者说是马戏团里的小丑,见之令人发笑,思之更令人发笑。“哥谭市里谁最忙,扑克牌里大小王。”我心里嘲笑道,随即自我安慰,反正joker在斗地主中称之为王,兄弟我乃万王之王,不介意做个joker王中王。于是我停止小鹿撒欢般的大步,缓缓走到那女人前,大概一两步的距离,确信可以听到彼此的话语的时候,我们不约而同地停步。

“你好,我是这个世界的创造者,天注定的皇帝,以及万王之王。我的名字叫做雨,QQ用户名叫Michelangelo,微信名叫做雨落蓼汀,马服id是梧桐叶落一剪秋。”我强忍住笑意和尴尬,煞有介事地用颤抖的声音向面前的女子介绍道。

“我是乐芙兰。”她简单地回答,声音是那么可人而热切,眼神是那么炽烈,几乎把我灼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