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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许多吉:从草原到成都(1 / 2)

我是喝雪山上的水长大的,父亲是汉族人,母亲是藏族人,他们都在雪区林业局工作,我也从小在草原上长大,草原上几乎每天都是大太阳,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躺在草地上晒太阳看着天上的白云飘来飘去,一晒就是大半天,闻着身下青草的味道睡觉,生活悠闲舒适。我从没有出过雪区,最远的地方到过雅安,雅安是个大都市,有好多人,好多房子,但是总是阴沉沉、湿漉漉的,不像草原每天都是大太阳。

我最好的朋友是王超,他和我一样大,是我爸领导的儿子,他是我们之中最有见识的,因为他跟着他爸爸去过成都,他说成都比雅安还要大,人也比雅安多得多。

童年生活是惬意潇洒的,我和小伙伴们在那片雪域高原骑马、抓兔子、摘野果、看星星……

雪区的孩子基本上是野大的,我喜欢设陷阱抓兔子,我喜欢兔子,它们跑得快又机警异常,我享受和它们斗智斗勇的过程。

有一次我在雪地里玩耍还遇到了一匹孤狼,我先以为是一条狗,玩自己的没有管它,等它走进了,我才看清楚,是一匹狼,它就这么慢慢地走过来,距离太近了我吓得心脏都快蹦出来了,动也不敢动。它一直看着我,就这么对峙了几分钟就快速跑走了,那匹狼的眼神我现在都记得,孤傲、冷峻。

我当晚回家给父母说,吓的妈妈赶紧说以后不要去那里玩儿了,爸爸说狼是草原上最有灵性的动物。我以为我会一直在这片美丽的高原生活,像一只奔腾的小马自由自在。

因为一场泥石流改变了一切,父母离开的太突然,以至于我默默花了半年才勉强接收这个事实,从此再也没有人早上给我煮一碗香喷喷的酥油茶,再也没有人把我扶上马让我策马狂奔,没有人告诉我满天的星星哪颗才是北极星......

单位上的同事到处打电话联系我父母的亲友,我那几天除了睡觉,一句话也不说,大人们的关心安慰,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就呆呆地看着天,因为王超说过人死后就会变成一颗星星。

我一直坐在林业局大门口的台阶上空洞地望着远方的白云,像一只没人要的流浪狗。我想我可能会在这片高原上流浪,或直接进某座寺庙里把我的余生奉献给佛祖,尽管我没有信仰,但是里面可以免费吃饭,免费住宿。

过了几天,我爸的领导王叔找到我,说有个爸爸的战友愿意收养我,他在成都住。

我问王超,“成都能看到星星吗?”他说看不到。

“那我不想去。”

“有很多吃的,玩的,眼睛看都看不过来。”

“有酥油茶吗?”我是最爱喝妈妈煮的酥油茶的,她喜欢在里面给我额外放几个核桃仁,特别香,特别好喝。

“没有,但是有很多比酥油茶好喝的,喝都喝不完。”

“那我不想去。”

“你真傻,成都比草原好多了,什么都有,我都想去。”

那晚我和王超一起睡,我们两个都哭了,我们都知道以后很难见面了,我们再也不能一起骑马,爬山,挖虫草,抓兔子了。

我一边高兴自己有个安身之所,一边担忧城市里没有雪山和酥油茶。

第二天兰叔就来了,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兰叔,一点儿也不像电视里拍的那种有钱人,不是西装革履,面容冷峻,戴着金丝框眼镜,走路带风的那种。

他里面穿了一件T恤,外面裹了一件很厚的藏服,弓着背,缩着脖子,下身穿了一条很薄的牛仔裤,他很高,可能因为脚冷,他不断地快速来回踱步,脸上一直笑嘻嘻的。正在和王叔讲话,他说这里看着太阳那么大,怎么温度这么低啊,他一路过来,进了山就不敢开车窗了,冷风刮的呼呼呼的,到了镇上赶紧买了一件厚衣服。

王叔可能也觉得他的样子有点好笑,笑着说草原的气候就是这样的,有时候前一秒太阳后一秒就会下雪呢,王叔把我推出来,“多吉,快叫叔叔。”

他一见到我就从车上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遥控汽车,我的目光再也无法从遥控车上挪开,我在王超家玩过类似的,他那个就是从成都带回来的,我们都争先恐后地拿着遥控器操控,没几天就玩儿坏了,王超因为这件事哭了好久。

“多吉,以后就跟着叔叔好不好?”他摸着我的头说。

我没说话,也没叫他叔叔,他也没介意,他拍着我的肩,“拆开耍吧。”

“我可以送给我朋友吗?”

“可以啊,随便你。”他笑的很随和。

我送给了王超,王超抱着它又哭又笑,临走之前,王超一直拉着我的手,我和他爬到山坡上,我最后望了望远处的雪山,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金光,它是那么雄浑壮丽,气势磅礴。脚下的青青草地上开的小蓝花,又让草原显得柔和温暖,远处的经幡随风飘扬,这片美丽圣洁的土地。

他一边哭一边问我:“多吉,你不会忘了我吧?”

“我会回来的,我永远都记得你。”我永远都会记得王超的。

我收拾了几件衣服,一本相册,抱着一瓶青稞酒就上了车。王超大声说,“多吉,你不要忘了我哦。”

“不会的,我永远记得你,快回去,”我把半个身子都伸出车窗向他挥手,王超哭着追了好长一段的路,王超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看不见了,我再也抑制不住哭了出来,我们都不知道这一分别,再次见面是多久。

叔进了车里,才把那件厚外套脱了,他赶紧打开了空调,他里面只穿了一件短袖,还一直缩着脖子,小声地自言自语,“太冷了,太冷了,”他递给我一张纸巾,“王超是你最好的朋友吗?”

“嗯,我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

“没事,到了成都你会交到新的朋友,我儿子和你一样大,他比较皮,古灵精怪的,你们玩几天就会当好朋友了。”

“嗯,好的。”

“他欺负你,你就给我说,我收拾他。”

“他很凶吗?”

“不怕,我帮你打他,我比他凶,”我俩都笑了,“睡会儿觉吧,还有几个小时。”

“好的。”

接下来是八个小时的车程,他似乎很忙,后来就不断地接打各种电话,但是我和他一起一点儿也不觉得陌生或者紧张,可能是他给我的感觉他虽然很忙但一直很放松。

我无心睡眠,再回来不知道是几年后,我贪婪地看着窗外的景色。

那天天很蓝云很白,阳光灿烂,经幡随风飘扬,为雪区人民送上祝福,草原上每一坨牛粪上都开始长出一朵朵蓝色小花儿,一群群牦牛闲适地在草地上停停走走,尽情享用地上地青草,村里的牧民们骑着马,喝着酒,唱着歌,晒着太阳,他们我都认识,这里每一家有多少口人,有多少头牦牛,有多少只羊,小孩子读几年级我都清清楚楚,草原是如此的美丽宽广,这是我的家乡。

我们从草原到高山、丘陵、再到平原,到了平原,路边的房屋和路上的车都渐渐多了起来,空气逐渐污浊。

川流不息的车辆让我无所适从,高耸入云的建筑让我眩晕。

我想我不会喜欢这座城市,好多人,好多车,好多房子,没有青草、小花、白云、经幡、哈达......也看不到牛羊、狼、兔子,抬头再也看不见满天的星星,好多人,全是人,只有人,感觉很热闹,又似乎孤零零的。

到家已经傍晚了,兰叔居住的小区有大片修剪整齐的草坪,像标兵一样的小洋房,他们的房子是我见过最漂亮的房子,像电视里的一样,家里还有煮饭的阿姨,客厅连接一个花园,客厅里面杂乱地堆满了各种各样我没见过的玩具和一大堆玩具零件,像一座小山一样,数量之庞大,只能用叹为观止来形容,花园里立着一个篮球框,兰天正在打篮球。

看到叔就飞扑扑地跑过来,嬉皮笑脸地说,“兰总,你回来啦,可把我想死啦,”就往叔身上蹭。

叔推开他,“哎呀,好多汗,”转过头向我介绍,“他就是兰天,调皮得很,以后他欺负你,就给我说,他是多吉,不准欺负他哈。”

说完,就开始询问兰天这几天的起居饮食。

“这几天在学校怎么样?”

“当然是认真学习咯。”他一边拍篮球一边说。

“在学校有没有打架?”

“那是肯定没有的,老师都表扬我了,说我又乖又认真,简直就是班里的模范生,”他说完又想往叔身上靠。

叔一听就气青了脸,做势要打他,“还撒谎,班主任今天才给我打电话,说你差点把女同学的头发剪了。”

“冤枉啊,爹地,我在剪我的设计图,她自己撞过来的。”兰天夸张地抱着叔,哇哇哇地大哭起来。

叔没有继续理他,转过身对我说,“多吉,快把东西放下,待会儿让兰天带你到寝室,”又走过去踢了踢兰天,“收!”兰天一秒之内就恢复正常了。

我正纳闷儿兰天哭那么大声叔也不管他,结果他只是干嚎了半天,一滴眼泪也没掉下来。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兰天,他穿着篮球服,很瘦但四肢很修长,跳的很高能摸到篮板,不怎么理我,酷酷的。

叔让我喜欢什么玩具就玩什么玩具,我说好,但我没有碰任何一个玩具,一来太多了,堆积如山有点无从下手,二来基本上是我没见过的玩具也不知道怎么玩,生害怕弄坏了。

兰天好像看出我的心事,他随手拿起一把枪,“给你玩。”

“谢谢。”我小心翼翼地拿着这把枪,上面有很多按钮,不知道干什么用的,思索着怎么玩儿的。

吃饭的时候,叔不停给我夹菜,对我俩嘱咐,“你们俩以后就是兄弟了,在学校相互照应。”

“要在一个班吗?”兰天瞪大眼睛问。

“是啊,多吉刚来什么都需要慢慢适应,所以以后你要多照顾多吉。”

“哦。”

“吃了饭,你带多吉去超市买点日用品,剪个帅气的发型。”

“兰总,给钱!”兰天摊开手。

叔敲了下他的脑袋,“回来报,再去给多吉买几套他喜欢衣服,都算我的。”

兰叔不像我父亲,我父亲是威严的,不苟言笑的,他们两个的相处模式不像父子,倒挺像兄弟。

我的卧室有雪白的墙壁,一张宽大柔软的床,床边有一张实木书桌,一个新书包,一本本崭新的课外书,一双新球鞋……让我偷偷感动落泪,我终于又有家了。

这里的超市好像囊括了全世界的商品,整整齐齐,琳琅满目,就连泡面都有各种类型可以摆满一整个货架,我好像钻进了哆啦A梦的口袋,又好像搽亮了阿拉丁神灯,我在这里流连忘返。

我的外套一直都是一件黑色藏袍,里面是整张羊皮毛,是我妈在镇上定做的,特别保暖。我妈说我太皮了,一出门就满身泥,黑色的可以多穿几天。我从来不知道这边小孩衣服、鞋的种类可以细分到这个地步,运动和休闲的不一样,就连不一样的运动,踢足球和打羽毛球的衣服、鞋都不一样。

最让我觉得奇怪的是,成都的天气,怎么能连续几天都看不到太阳呢?还好的是即使白天没有太阳,晚上也不冷,一天之内气温变化不大,不过我还是很想晒太阳,一出太阳,我就会把书桌搬到阳台上,就像一株向日葵一样跟着太阳走。

我开始认真地学习,一个字一个字纠正自己的普通话发音,我想尽快缩短我与兰天之间的距离。

兰天在我心中就是个天才,他的头发又多又硬,像刺猬一样,刺刺拉拉的就像他性格一般张扬。他好像天生有一种吸引力,身边总是围绕很多朋友,和朋友打电话能从篮球明星聊到火箭构造,从海洋生物聊到电脑芯片。

他和我们草原上的孩子玩的不一样,他有数不清的各种玩具,各种遥控飞机、汽车,他特别喜欢捯饬他的玩具,喜欢打电脑游戏,打电玩,喜欢打篮球,有时候又一天都不在家。

兰叔很忙,经常几天几天不着家,一回来就会关心我们这几天怎么过的,问兰天有没有欺负我,他会带我们出去吃好吃的,带我们去游乐园,兰天每次都要把所有的游戏项目玩完,那是兰天最高兴的时刻,他真的是什么都不怕。我都是紧紧地跟着兰叔,人一多我就特别怕和他们走散,兰叔让我去玩儿,让我别怕,我好多都不敢,看着那些坐在上面甩来甩去,尖叫连连的我就害怕。

寄人篱下让我敏感谨慎而多疑,最让我自卑的是,兰天喜欢中英夹杂讲话,我很多时候都听不懂,汉语都不标准,让我不敢贸然和他说话,怕我不标准的普通话遭到他的嘲笑。

第一天来到学校时,是兰叔开车送我们,他一路上都在给兰天强调,到学校一定要照顾我,有什么不懂的都要给我说,兰天心不在焉地看着窗外,嘴上答应着知道啦,知道啦。

一进校门,他就遇到了一群同学,他的人缘好的不得了好像全校的同学都认识他一样,都在和他打招呼,一看到同学他就忘了我,一边兴奋地聊着暑假的趣事儿,一边跳着跑上楼梯,搞得我必须紧紧地跟着他才能顺利地找到教室。

慢慢适应环境后,我被这所学校的硬件设施震惊,这个学校太大了,食堂还分中餐、西餐,里面有好多窗口,学校里面涵盖了小学,初中,高中部,和这边学校一墙之隔的是学校的幼儿园,这里有整整三层楼的图书馆,足球场都有两个,里面还有篮球场,网球场,还有恒温游泳池。教我们英语的是位真正的外国人,英文名叫Sam,白皮肤、高鼻梁,蓝眼睛,很高,腿很长,真的很像长腿的秧鸡,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外国人,他很喜欢在操场上跑步,去操场准能见到他,刚开始我还有点怕他,又忍不住想看他,他对我讲的第一句话是,“Howareyou?”这么简单的一句话,我一紧张硬是半天没憋出一句话来,吓得我心率都不齐了,赶紧跑开了,他在后面说着什么我也没听懂。

这里有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学生兴趣协会,最让我搞不懂的是心理咨询室,我一直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我上了半学期课才搞清楚那是你只要心里觉得不舒服就可以进去和老师聊聊的地方。

让我想起我的小学,整个学校只有一个篮球场,是泥土地。厕所在教学楼旁边,石棉瓦破了好多地方,上厕所最怕下雨,下雪的天气,脚下滑,头上还需要打伞,教室墙常年透风,冬天那个风刮的双手都是冻疮,笔都拿不稳,墙面斑斑驳驳,我们常把泡泡糖的包装纸塞进墙洞,那些洞可能是无底洞,永远塞不满。

这里的学生真的是太幸福了,学习实力也很强,班上英语水平突出的同学不再是中英夹杂说话,而是可以全程用英语发表演讲。数学好的同学可以在我题目都看不懂的奥数比赛中拿到名次。

还有很多同学会一些我听都没听过的特长,有人会吹黑管,有人会萨克斯,有人会冰球,棒球……

刚开学时,班主任老师问我有学什么特长,我硬生生的把抓野兔咽了回去,摇了摇头,她特别好,也特别照顾我,她说没事儿,学校有很多协会和兴趣班,我可以都去试试看看自己喜欢哪些,后来我什么兴趣班、兴趣协会之类的都没有去了解过,主科的学习已经让我疲于应付了。

听着其他同学的谈话,我也永远插不上嘴,他们好像什么都知道,什么话题都能聊。我很多时候都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我用埋头苦读掩饰我的自卑与尴尬,寻找自己内心的休憩之所并想和他们尽量缩小差距。

我遗憾的发现,在我心中天才一般存在的兰天成绩永远在倒数几名徘徊,更让人遗憾的是我有时还在他后面。兰天身边总是围绕一大群男生、女生,在学校我们似乎都默契地保持距离,他也许也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两的关系。

他身边有个叫陈少良的同学,和他关系最好,整天形影不离的,陈少良一看就是那种惹事生非,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就连老师批评他,他也是一脸无所谓的表情。他和兰天像学校的战争贩子,每次有打架斗殴事件,必定有他们两的推波助澜或直接参与。

我是有点怕陈少良的,感觉他张牙舞爪的,有次下楼,我走他后面,他前面一位女同学走的有点慢,挡住了他,他二话不说就一脚踢了过去,把前面的女同学直接踢下了楼梯,女同学摔在了地上,回头一看是他也不敢说什么,“要你走这么慢,”他扔下一句话就这么潇洒地走了,之后我和几位后面的同学扶起她,她才哭了起来,说腰很痛。

每次看到他们,我都会绕路走,惹不起躲不起。

有时候你尽量躲避麻烦,但麻烦总是会找到你,像草原上的独羊最容易受到猛兽的攻击一样,陈少良和一群男生在一天闲来无事的课间走到我的课桌旁,我正在做数学作业,他拿起我的数学书就重重地摔到桌子上,“以后本少爷的各科作业就你负责了!”

陈少良又像拿着烟一样随意地从我文具盒里拿出我的一支笔,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把玩着。

我没有说话,起身想走躲开他,刚站起身,他就一把抓住我的衣领使劲摇晃:“你没听到哇?”

“你放开我!”我想扳开他的手,我被他摇的像晕车一样天旋地转的。

他们一群人开始起哄,模仿我的口音,这个时候兰天双手插着裤袋埋头走进来,陈少良看他来了更起劲,招手示意他过来,“来,看这个乡巴佬,你放开我。”

他夸张地模仿我说话的语气,这群男生们的声音越来越大,其他同学开始窃窃私语,那一瞬间的屈辱、自卑让我眼泪在眼眶里打转,那一瞬间我想到了雪地里我遇到的那匹孤狼。

他的力道很大,把我的衣领抓的紧紧的,我手足无措,任他抓着我大幅度地摇晃,他再多一秒我想我真的会吐出来。

兰天面无表情,他还是一句话都没说,我想他会像之前一样,装不认识直接走开或者干脆一起起哄。谁都没想到,他突然一脚踢到陈少良身上,“乡下人有句话,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你他妈没听过啊!”

这一脚踢的很重,直接踢到陈少良的胸口上,导致陈少良身体不平衡倒地把身后的课桌也压到了,吓得坐在那里的同学尖叫一声,全班立即鸦雀无声,都对他的举动大为震惊,最错愕的当属陈少良,他从地上爬起来,捂着胸口喘气,“兰天,你他妈吃错药了啊!”

兰天指了指我,对他说也好像对着全班同学说:“他是我兄弟。”

陈少良还想说话时,上课铃响起了,老师也走进了教室,各科老师都是不怎么管陈少良的,也就等他慢悠悠地走到位置上就开始上课了。

上课铃声让这场闹剧戛然而止,之后兰天和陈少良就没有再说话了,见了面都当不认识,不过他两身边依然各自围绕一大群男生,他们打篮球、踢足球,扰乱课堂纪律。

再后来陈少良开始逃学了,几天、几天的不见人影,老师又是提到办公室单独教育又是请家长的忙活了好一阵子。听说,他气的他爸爸在老师办公室就打直接了他一耳光,把他直接打倒在地,吓得老师赶紧劝了下来,那几天陈少良的左脸肿的很高,像蜡笔小新一样,他在学校都用左手捂着脸,不过似乎也没有什么效果,他还是逃课、逃学。

我在家期间问过兰天怎么办,“什么怎么办?”兰天正在打篮球。

“陈少良这事儿。”

“这是他爹妈操心的事儿,关我们啥事儿。”

“他会不会报复我们啊?”毕竟兰天当着全班同学踢了他一脚。

“那我就再踢他一脚,你放心读你的书,他不敢再惹你了,来,来,过来投个三分。”

他的话,让我稍微安了下心,“不了,我还要读英语。”

“去去去。”他不耐烦地摆摆手。

我还是有点怕他,看到他就头晕,他在学校时,我躲他躲的更远了,只是倒霉的有天我去食堂有点晚,打了饭就一个人埋头吃饭,他就走过来坐在我对面,我刚开始埋头吃饭没注意到是他,“今天不请保镖啦?”

我一看是他,他嬉皮脸来地看着我,吓得我差点呼吸都暂停了,他可能觉得更好玩了,举起拳头作势要打我,我丢下餐盘就仓促地跑了,他在后面哈哈大笑,“怂货!”

之后,我就像草原上一只受惊的羚羊,只要陈少良在学校我就想尽一切办法躲开他,我也没敢给兰天说,我怕又给他惹麻烦,只是每天去食堂吃饭时我就偷偷紧跟到兰天屁股后面,没几天,排队的时候就被他发现了,“诶,你不是独行侠吗?天天跟在大爷后面干嘛?”

“没有,没有,”我立即否认。

“不是吧,我这几天打饭你都在我后面,遇到陈少良了?”

“没有,没有,”我赶紧摇头。

“别怕,不要怂,不要看他平时叽叽歪歪的,你比他凶,他瞬间就怂了。”

“嗯。”

他转过身没理我,过了几秒钟又转过来,“那你跟着我干嘛?”

我想到他特别喜欢吃炸鸡腿,赶紧说,“我想把我的鸡腿送给你。”

“为什么?”他高兴地都快控制不住自己笑起来了。

“感谢你上次救了我。”

“真的?”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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