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下学期,大家都开始变得无比努力,很多原本活泼的同学都变得沉静了下来,唐欢却是一如既往地乐天,似乎任何事都没法让她展露愁容。
她已经能稳定进前十名,很满足现在的成绩,也不想再逼自己。
而唐欢一直清楚自己的目标:学习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如若学习影响到了生活和心态,那就是本末倒置,唐欢才不想做这样的事情。
三月的时候,唐欢终于开始抽条。
她发育比一般女孩子都要晚一些,之前一直跟小孩一样,但这半年里,她的个子拔高了一大半,宛若一个花骨朵开始绽放成了鲜花,终于突破了一米六的关卡,身形有了少女的窈窕,脸上纵然还有些婴儿肥,却也生出了一些清丽的轮廓,笑起来的时候宛若一个暖烘烘的小太阳。
在这种压抑的环境中,轻松快乐的人总会格外引人注意。
在和秦愫做同桌之后,唐欢每天都很早到学校。这天早上唐欢进教室的时候秦愫和往日一般已经到了教室,却是破天荒地没有看书。
秦愫眉心紧紧皱起,目光紧盯着桌面的某一处。
“愫愫,早!”秦愫看到漂亮的同桌就觉得无比快乐,原本班里是有更换位置的传统,不过前五名有优待可以自主选择位置,而秦愫每次都选择和唐欢坐一起,两人这么久以来一直都是同桌。
“早!”秦愫抬起眼,目光幽幽地落在唐欢灿烂的笑脸上,抿起了唇。
她紧盯着唐欢的动作,看着唐欢放下书包,坐在凳子上,然后……发现了那封让秦愫坐立不安了一早上的信。
看到那熟悉的小粉红信封,唐欢刚开始并没有仔细看,以为又是和往常一样送给秦愫的情书,拿起信熟练地准备帮秦愫撕掉,一边半开着玩笑:“愫愫,你要是进了娱乐圈,肯定能成为最受欢迎的明星,光这些给你送情书的人就可以组好几支粉丝队……”
秦愫没有说话,唇一时间抿得更紧了一些。
唐欢的话却是堵在了嗓子眼,惊讶地瞪大了眼——她看清了信封上面的落款。
信封上写着的,俨然是唐欢的名字!
*
唐欢这是第一次收到情书,心中极为好奇,对着秦愫说了声“我去厕所看一下”,便拿着信去了厕所。
这封情书是班里的一个很文静的男同学写的,因为唐欢上次运动会把摔倒的他扶了起来,又给他买了一瓶水,所以十分感动,再加上很喜欢唐欢的性格,所以鼓起勇气写了情书给唐欢。
唐欢拿着信傻笑了好久,她从没想过会有人这么细腻地留意着她,跟她表白心意,脸一下子变得通红,又是紧张又是羞怯。
她并不喜欢那个男孩子,很满足当下的生活,也不想谈恋爱。而且她此时承载着老刘的任务,洪水猛兽一般帮秦愫防早恋,自然要以身作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