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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_分节阅读_第252节(1 / 2)

  她就差直接说“谁想夺你的皇后,该杀就杀”的话了。

  仁慈是辩证的。

  翌日一早,朱棣、朱桂、朱耿等人的奏折便递了上来,几人的观点是一样的,周王罪不可恕,愿饶其家人。

  朱允炆下了决断,亲自拟旨,写下了“王爷一人活,百姓十万死”、“以血昭日月,化灰伏鬼魂”之言。

  梅殷于宗人府宣旨:

  周王,斩,焚身。

  消息一出,满朝皆惊。

  藩王之死不比寻常官员,这说明朱允炆没有徇私,纵是王爷,该杀的时候,也毫不手软。

  刑部尚书暴昭拿捏着一份奏折,唤来了主事萧顺,冷着脸说道:“你这封奏折若是递上去,恐会不得人心。皇上宽仁,没有追究周王家眷,你又何必再上书,追问他们的罪过?”

  萧顺正气凛然地说道:“大人,按大明律,谋反之罪当屠三族!”

  暴昭感觉牙齿有些疼,道:“三族你全家啊,难道你还想将所有藩王,包括皇上一起给……多少动动你的猪脑子!朝廷对这个结果很满意,你就不要再生事端!”

  萧顺不服,道:“最少也应废掉朱有炖、朱有爋等人的郡王,而不应再让其享受国禄!皇上存私,大人不言,我自当言之!”

  说完,萧顺拱了拱手,便走了出去。

  暴昭气得直接将桌案上的东西扫落在地,这个混蛋,就是给自己添堵啊。

  周王已经死了,还是挫骨扬灰,这就是朱允炆最大的交代!

  现在燕王、代王、珉王等人,都在暗中保护周王的家眷,现在谁要让这些人去死的话,一定会被这些人视为敌人,日后但凡有点问题,都会被拿出来攻讦。

  头疼的不止是暴昭,其他尚书也一样,谁底下没几个“以天下为己任”的人……

第三百零一章 官员也要上学校

  周王虽死,风波未停。

  都察院御史、朝廷六部主事、给事中等纷纷上书,要求朱允炆严惩谋逆臣子,迁罪周王家眷,用族刑以昭天下。

  族刑,即全家族,乃至整个宗族的死刑制度。

  夷其三族,诛灭九族,都属于族刑的范畴。

  当然,这些官员提出族刑并不是打算干掉老朱家所有人,而是想让周王府付出更大的代价,以惩罚他们不可饶恕的罪行。

  朱允炆看到这些奏折,只冷冷地丢到了一旁,一句话都没说。

  族刑起源于上古时期,本就是没人性的时代,当时赢了杀掉对方全家,是为了省一口饭吃。

  到了周朝,法制观念的水平是相当高了,提出了“明德慎罚”的理念,反对“罪人以族”的株连,主张“罪止其身”。

  这与后世法律几乎是没啥差了。

  只是后来礼崩乐坏,春秋争霸,灭族、灭国都成习惯了,“三族刑”才变得司空见惯,便一直流传下来。

  很多人认为族刑就是全灭,什么老弱妇孺,鸡鸭狗兔,一个不留。

  其实这种认识不完全对,比如在隋朝时期,其《开皇律》规定:“谋反,反逆者,本人与父子兄弟斩首,家口没官”。

  就是说,如果谁谋反了,只杀掉他本人与父子兄弟,他的母女妻妾姐妹与旁系男性亲属,那都是可以活着的,不过沦为官府的奴婢罢了。

  《唐律疏议》规定:

  凡谋反,谋大逆者,无论首从,皆斩,其父与年十六岁以上子绞,年十六岁以下子以及母女妻妾,兄弟姐妹没为官奴婢,家产没收。

  所以在唐代谁想要造反,最好是趁孩子还没满十六岁的时候去干。

  说来滑稽,元朝是唯一一个没有族刑制度的朝代……

  别不相信,虽然元朝不咋滴,加上不是汉族人,但元朝的刑罚却是很宽松的,原因很简单:

  他们不太懂法,也不重视用法律解决问题……

  元朝解决问题的方式很简单,族刑神马的,太低级了,他们用的是屠杀……

  朱元璋认为元朝是“宽失天下”,在大明律法上用“重典”,什么剥皮、宫刑、三族刑都冒了出来。

  朱允炆打心底不认可族刑,这种不人道的酷刑太过黑暗,再说了,干掉周王的影响已经够大了,再把朱有炖、朱有爋这些根给除了,保不齐燕王、代王等人为了避免哪一天自己不被“族刑”,到处闹腾。

  但朝臣有理有据,总这样三番五次上奏折,朱允炆也烦了,加上朱有炖、周王妃存在包庇属实,便将其贬为庶人,留置京师,同时下旨收回周王封地,将其田地发卖,这才止住了风波。

  至于朱有爋等王府其他人,则悉数安置在了京师周王府,禁足一年。

  这一日,大明迎来了一场特殊朝会。

  朱允炆并没有处理朝政,也没有让官员奏禀具体事宜,而是让所有官员思考一个问题,贪腐为何屡禁不止?

  “大明开朝以来,贪污横行,刑狱盈满,太祖治理三十年,未治根本。如今朕欲行清明之治,禁绝贪腐,尔等悉心思虑,贪腐由何而生,为何而存,又如何防范未然。”

  朱允炆面向百官询策。

  对于贪污、腐败问题的治理,朱允炆也是很头疼,在有电话、有网络、有高铁、飞机的时代,这个问题从来都没解决过,在这落后的大明,该如何治贪、治腐?

  高薪-养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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